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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专列接员工返岗怎么补助?如何定制员工通勤专线?
政策原文
一、开辟员工返岗“绿色通道”
加强与劳务输出地信息对接,打通员工返岗“点对点”输送全流程,促进员工安全顺利 返岗。鼓励非高发地员工尽快返莞,对企业经批准以包专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员工的,给予交通费三分之二补助;对省内和临近省份来源地相对集中地区的员工,由协调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接送;对重点企业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实行“特事特办”,协助企业畅通返程通道,返程费用全额补助。根据复工企业需求定制市内临时通勤专线,提供直达出行服务。
政策解读
1.返岗员工来莞交通补贴政策
为做好我市新冠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加快推进受影响的企业员工返岗复产,对于我市企业以包专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员工的,给予交通费补助。
补贴对象
以包专车(不含小汽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高发地区除外的员工或新招员工的企业。接回员工需与我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延缴期间,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即可)。
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为包专车、专列或专机发生费用的三分之二,其中包专车需遵守相关规定,接回人员不低于汽车核定载人数的40%,企业承担部分的返程路费依据合法扣税凭证可抵扣增值税。
对重点企业的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返程费用全额补助。
相关要求
企业采用包专车、专列接回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返岗,要严格执行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东莞市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包车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引》,落实“一车一方案”“一车一目的地”的运输模式。在实施包车、专列或专机前,需向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分保障分局提交《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补助前置审批表》、《企业接回员工花名册》,经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实施输送。
申报材料
1.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补助前置审批表(采取包专车、专列或专机需要提供);
2.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补助申请表;
3.企业接回员工花名册;
4.发生费用的税务票据,票据发生日期必须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申请补助程序
1.企业持规定材料到企业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2.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提交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准并完成公示,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补助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联系方式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钟晓锋,22206609
2.员工市内上下班通勤服务
复工企业员工有市内上下班通勤出行服务需求的,可通过“东莞巴士”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实时公交-定制公交”菜单按钮,进入页面后点击底栏的“定制”按钮)提出具体需求,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公交企业研究开通通勤专线。
申请开通企业员工上下班定制通勤专线的条件为该线路单趟乘客为30人及以上。
联系人
东莞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交部 姚焕康22002221
东莞巴士定制通勤专线业务联系人:罗开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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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有哪些补贴?
政策原文
二、实施企业招工奖励
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员工, 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1000元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防控物资保障企业、国计民生企业及其他重要企业成功介绍就业人员的,按普工500元/人的标准,技工700元/人的标准, 给予机构一次性的推荐就业补贴;一次性成功介绍50人以上的, 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0元/人。
政策解读
1.企业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员工一次性补助
补贴对象
在新冠防控期间,东莞市企业新招用首次在莞就业的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延缴期间,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即可)。
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
2. 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补助的程序
1.企业持上述所列材料向单位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2.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的注册证照信息、新招用员工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提交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准完成公示的,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补贴拨到企业基本账户。
联系方式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钟晓锋,22206609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给予帮助重点企业成功介绍就业人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按照推荐工种(普工、技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分别获得500元/人和700元/人的补贴。若一周时间内向同一家重点企业推荐就业人数达50人及以上,则相应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推荐1名普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获得700元;每推荐1名技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获得900元。每家机构最多可获得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其中,技工是指获得由人社部门颁发的技师(中级职称)以上证书的技术人员。具体的补贴申领程序和所需资料,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阅。
咨询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21668216,2283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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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怎么处理?
政策原文
三、鼓励企业灵活用工
深入挖掘本地现有存量劳动力, 建立劳动力供给储备库,引导企业通过非全日制兼职等灵活用工模式,推动在莞尚未就业人员尽快复工上岗。搭建公益性用工调剂平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盟等作用,鼓励上下游企业、关联企业以及行业企业间开展用工余缺调剂,落实专员为企业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
政策解读
企业用工余缺调剂模式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企业间用工互助调剂模式,主要针对非技术类岗位用工短缺,短期内无法达到复工要求又具备富余员工的企业,与区域内具备复工条件又缺乏员工的企业,经双方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三方协议实现企业之间互助调剂用工。
第二类,行业间用工调剂模式,主要针对于技术类岗位用工短缺,短期内无法达到复工要求又具备富余员工的企业,与具备复工条件又缺乏员工的企业,经双方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三方协议实现行业间企业共享用工。
前两类模式,b企业作为该段时间的暂时实际用工单位,只承担和代发借用员工借用期间的工资。被借用员工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仍保留在a企业。结束后,被借用员工原则上应返回a企业依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第三类,非全日制兼职用工调剂模式。对于业务量较少的已复工企业a,与已复工的缺工企业b之间,可采用非全日制兼职用工调剂模式。员工工资由两个企业各自发放,兼职员工与a企业保留传统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与b企业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和参加工伤保险。a企业生产完全恢复正常后,兼职员工原则上应返回a企业依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企业在用工调剂中遇到劳动关系问题可咨询所在地人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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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大,如何帮助企业解决?
政策原文
四、加强防控物资保障
在防控期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等,按企业在“莞e申报”系统申报在岗人数50%配售口罩,按每100人配售一个测温设备(单个企业配售不少于1个、不多于10个)。
政策解读
为缓解企业期间复工复产所需的防疫物资储备压力,结合我市相关物品产能实际,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的口罩、测温设备进行配售,其中,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主要包括医疗物资及重要原辅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及相关配套企业、生活生产物资生产及调运企业等,由市发改、工信等部门收集,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由市商务部门收集。
对于上述企业已复工复产的,口罩配售的数量将按照企业在“莞e申报”系统申报在岗人数50%计算。测温设备配售的数量按照企业在“莞e申报”系统申报在岗人数每100人配售一个测温设备,单个企业配售不少于1个,不多于10个。相关配售物资将配送至各镇街供销系统,由属地镇街负责安排通知企业分批购买。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谢宇鹏2168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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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返莞员工需要集中医学观察,怎么办?
政策原文
五、统筹解决企业医学观察难题
协助企业开展对非高发地返莞员工的集中医学观察。对在企业内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各园区、镇(街道)协助企业制定应急防控措施,并在防控物资上给予帮助;缺乏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企业,由园区、 镇(街道)统筹协助落实。
政策解读
①企业结合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根据防控需要,对是否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条件作出评估。
②企业认为具备条件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的,可以向园区、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提出服务指导需求。
③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现场指导企业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各园区、镇(街道)根据企业需求,在防控物资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并由企业落实集中医学观察点的管理。
④不具备设置条件的企业,由园区、镇(街道)统筹协助落实医学观察措施。
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钟冠东,232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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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企业复工复产、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政策原文
六、落实全过程跟踪服务
建立“一跟到底”服务对接机制,用好“企莞家”等平台,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全链条各环节, 推进企业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促进企业增产扩能,实现开工率与达产率同步提高。对复工复产企业派驻卫生 防疫指导组,为其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政策解读
工信方面
积极利用“企莞家”等线上企业服务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系统,帮助企业积极应对,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有关问题。对于企业在平台反映的问题,如用工、物资保障、物流、产业链配套等,将推送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协调解决,并安排专人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对问题“一跟到底”。
同时,积极推进企业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根据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上下游供应商需协调复工的需求,属于市内企业的,由属地镇街工信部门尽快协调其复工事宜,在满足安全防控条件下,优先安排实地核查和安全防控指导。对属于市外或省外的供应商,由市工信局及时上报省物资保障组予以协调解决。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谢宇鹏,21689003
本文链接:
广东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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