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印发的《东莞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2019年1月1日起,国控站点5公里范围以内所有新招标道路清扫工程用车电动化达到100%。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作为实行过渡期,推行过渡期期间全市主干道路、快速路、高速公路新标清扫工程用车电动化比例不低于70%,公园、广场清扫工程用车电动化比例达100%。2020年1月1日起,全市新招标道路清扫工程用车电动化比例达到100%。
此外,2019年底前,新建公交车充电设施200个,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全市所有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对有安装条件的已建住宅小区停车场、道路停车位和专用固定停车位,逐步增设充电设施。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公交站场、出租车和市政车辆集中停放地、物流集中区应优先配建充足的充换电设施。推进城际快充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