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浩宝会计公司注册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内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隶属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具体按《东莞市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详见附件)
6.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公司签署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9.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服务区域 :东莞市及各镇区与珠三角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