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乡大道限行措施
关于实施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 货运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为优化水乡功能区交通组织,缓解水乡大道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经市人民有关部门同意,我局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实行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货运交通管制措施。
现通告如下:
一、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所有载货汽车每天7:00–9:00、17:00–20:00禁止通行。
二、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非本市载货汽车、本市籍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每天7:00–20:00 禁止通行。
三、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全天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运送生产生活必须品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须向有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新能源牌照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环卫、园林绿化、市政、桥梁等)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违反本通告的,由有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
特此通告。
东莞市有关局
2020年3月19日
二
广州新光快速限行措施
日前,广州市有关局交通有关支队发布通告称,5月1日起,将对新光快速路部分路段限制货车通行。其中,新光快速路厦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南路段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通告内容如下:
广州市有关局交通有关支队关于新光快速路部分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我市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限制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部分路段。现通告如下:
二、新光快速路厦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南路段每天9时至17时、20时至22时,禁止以下车辆通行:
(一)本市籍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
(二)外市籍核定载质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牵引车。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有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0年5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广州市有关局交通有关支队
2020年4月10日
来源:东莞有关部门、广州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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