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2017年第二季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涉及全市55家企业违法行为,其中22家企业由于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被行政强制执行,6家逾期不办理缴存登记的涉案单位也被行政强制执行。另外,27家企业由于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被责令限期改正。
记者了解到,今年第二季度,该中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受理344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的维权投诉,全部立案处理,其中有61宗案件已处理完结。另外,共受理处罚类案件794宗,其中单位开户类案件有790宗,职工开户类案件有4宗;目前有 86宗单位开户类案件已处理完结。
同时,该中心还发出各类调查函439份,《关于限期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通知书》5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73份,《催告书》82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有75宗。
图上为行政强制执行涉案单位一览
图上为被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