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19日出台《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新迁入的综合型总部企业,最多可获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意见》,东莞将采取培育和引进相结合,构建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要素生态和供给体系,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总部企业,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经过5年努力,东莞市总部企业数量将明显增加,规模集聚效应明显提高,以南城国际商务区、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水乡新城等为代表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初具规模。到2025年,力争全市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00家,培育一批广东省100强、全国500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