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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东莞虎门公办学校2018年招生方案在这里!

2024/2/9 1:41:58发布21次查看
又到了一年一度小朋友入学的时间了,虎门适龄学童的家长们注意了,《虎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已经确定,虎门镇公办中小学将于5月开始招生啦~~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招生对象等等信息都在这里,粑粑麻麻要仔细阅读哦!
一、招生计划
(一)小学:
2018 年秋季,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 62 个班 2790人(班额标准为 45 人)。预计招收虎门镇户籍适龄儿童1434人,随迁子女1358人(其中通过积分制招收700人,通过优惠政策招收约532人,预留 126 个学位用于解决“倍增计划”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根据东莞市积分制入学的相关精神,我镇积分制入学,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三个分数段招收随迁子女。第一分数段700名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第二分数段随迁子女享受一档学位补贴入读我镇辖区内的民办学校,第三分数段随迁子女享受二档学位补贴入读我镇辖区内的民办学校。享受学位补贴具体人数,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任务数(届时在虎门教育网-入学转学栏目公布具体数额)。
(二)初中:
全镇公办初中一年级2018年秋季计划招收48个班2400人(班额标准为 50 人,招收人数与去年相同),预计可招收虎门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1379 人,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 1021 人(其中通过积分制招收 544 人,通过优惠政策招收 417 人,预留 60 个学位用于解决“倍增计划”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二、招生对象
(一)起始年级
小学、初中
(1)具有虎门镇户籍,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或2018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符合《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限定名额,积分制学位优先根据第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学校的学位数安排就读学校,额满为止)。
(二)非起始年级
小学、初中
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通过积分制划定的第二分数段、第三分数段,享受学位补贴插班就读我镇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小学插班生年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年级。
户籍已迁入虎门镇的学生,到镇教育部门申请,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优惠对象
下列人员的适龄(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或 2018 年小学应届毕业)子女,可以享受我镇的优惠政策,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读有学位的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一)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在虎门镇辖区企业工作人员;
(二)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 3 年及以上),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三)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四)户口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人员;
(五)近五年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六)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东莞连续工作满一年或在东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七)中央、省、市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八)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且由镇财政全额供养的人员;
(九)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
(十)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虎门户籍;
(十一)在虎门镇工作或居住的台湾人士(需持有东莞市台湾事务局出具并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加签意见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华侨华人(需持有东莞市外事局出具的《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十二)近三年获虎门镇委、镇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奖章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十三)在虎门镇 2017 年纳税额达 1000 万元(含)以上企业工作,个人缴纳收入所得税的非东莞户籍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且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或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及老员工(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五年以上,且在该企业学位指标范围内);
(十四)在虎门镇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级高新科技企业或获省以上名牌、名标企业)工作,个人缴纳收入所得税的非东莞户籍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且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或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且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及老员工(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五年以上,且在该企业学位指标范围内);
(十五)在虎门镇“倍增计划”企业工作,个人缴纳收入所得税的非东莞户籍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且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或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且 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及老员工(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五年以上,且在该企业学位指标范围内);
(十六)不满足以上要求,但对社区有突出贡献的中小型骨干企业的举办者、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其中举办者必须是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法人代表或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且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且 2018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
(十七)未达到以上要求的虎门商会优秀会员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申请者的个人条件要符合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或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2018年4月前已在该单位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
四、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常态随机编班;
(二)虎门户籍适龄儿童按划分的学区就近入学;
(三)享受入学优惠政策适龄儿童,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
排入学;
(四)随迁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小学、初中限定名额,优先根据第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学校的学位数等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若三个志愿均未录取,志愿服从分配的由镇教育部门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额满即止。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
1 、报名
(1)报名时间
进城务工人员、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时间按市规定进行;申请通过优惠政策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提交申请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虎门镇户籍适龄儿童: 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申请跨学区借读的,报名时间为5月5日(星期六)。
(2)报名地点
(3)报名办法
虎门户籍适龄儿童:
①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的,由家长带其适龄子女和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东莞市虎门镇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②申请跨学区借读的,由家长提出借读申请,并带齐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东莞市虎门镇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到虎门镇教育路1号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 到虎门镇教育路1号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可在虎门教育网转学栏下载相关表格)。其中,中央、省属单位,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企业举办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类人员的非虎门籍子女,由单位派专人统一到镇教育部门一次性交验资料报名。各社区中小型骨干企业由社区派专人办理,虎门商会会员单位(企业)由虎门商会派专人办理,一次性交验资料。
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适龄儿童: 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简称“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对报名系统的积分结果无异议后,限期内到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虎门富民商务中心一楼) 提交基本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2 、录取
虎门户籍适龄儿童, 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其他农村社区公办学校的,由各校依照镇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申请跨学区入读城区公办小学的,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非虎门户籍适龄儿童, 按《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的条件及原则、程序,由镇教育部门录取,7月14日发放入学通知书,享受优惠政策申请人在镇教育部门领取;积分制申请人按网上公布的录取结果,到相应学校领取。当天未领取入学通知书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初中
1 、报名
在虎门镇小学就读具有虎门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在虎门镇外小学就读,志愿回虎门镇升读公办初中的虎门镇户籍应届毕业生: 5月20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到虎门镇教育部门义务教育组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学生本人的一页,用a4纸);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学校盖章);近期1 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档)。
小学应届毕业的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5月10日至5月 31日(节假日除外),到虎门镇教育路 1号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小学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初中: 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简称“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对报名系统的积分结果无异议后,限期内到到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虎门富民商务中心一楼) 提交基本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2 、录取
依照镇制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由镇教育部门录取并统筹安排就读学校,7月14日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附则
(一)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户口簿与监护人信息由公安户政部门通过全国户政网审核,优惠政策群体的证件信息由镇教育部门会同发证机关审核,非虎门户籍适龄儿童的出生证件信息由计生部门通过全国、全省计生平台审核,学籍信息由教育部门通过全国学籍平台审核。
(三)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申请入读小学必须在 6 周岁入读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年级年龄,如学籍管理平台无法办理学籍登记(录入),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小学、初中在校生不得申请留级重读,如入读后查出留级重读,不能正常在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办理学籍管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五)申请跨区就读一年级的虎门户籍适龄儿童,不得重复报名。
(六)聋哑和弱智儿童到东莞启智学校(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 6 号)报名。详情请阅《东莞市启智学校招生简章》(咨询电话:22481020、22329020)。
(七)父母一方为虎门户籍的适龄儿童(外地户籍或无户籍)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一是积分;二是将户籍迁入虎门;三是到指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八)父母双方为虎门户籍的适龄儿童(外地户籍或无户籍)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可通过将户籍迁入虎门或到指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九)父母双方为虎门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公办学校,需到指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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