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海绵城市,就是我们生活的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下雨时自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意见称,东莞市将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城市建设情况,通过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源头低影响开发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水域面积率不低于10%。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城市洪涝灾害基本缓解,雨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围绕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从今年起,全市的各类新区(园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老城区应结合城市更新(含“三旧”改造)和各类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等,以缓解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整治、雨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围绕排水防涝系统、水污染综合整治、园林绿地、建筑小区和公共建筑、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等六大工程,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先行试点建设五大示范区
结合东莞实际情况,东莞市将按照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示范带动等六大原则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建设黄沙河流域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松山湖(生态园)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常平镇新城中心区、谢岗镇银瓶湖生态体验园、银山科技园湿地休闲区等五大海绵城市示范试点区域,积极探索构建山、水、林、田、城相融合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建设模式,以示范区带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力求打造“极具东莞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
根据意见,东莞市将建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协调重大问题。全市各镇街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获得优先安排资金的便利,重点示范项目会获得政策倾斜。同时,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开展ppp模式试点,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元化地筹集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力争把海绵城市建设产业培育成东莞新的经济增长点,把东莞建设成为全国海绵城市的产业基地。
“目前已完成东莞市市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市水务局表示,自今年起,以流域为基本技术单元,开展全市各流域分区的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用于统筹全市各流域的排水(雨水)防涝工作。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整治目标,采取“截污、清淤、治堤、活源”等综合措施。根据不同河涌特点,因地制宜地制订各河涌的源头和末端截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