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申请日本专利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日本专利主要有三个途径:1、《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2、《巴黎公约》途径;3、直接向日本特许厅提交专利申请。
1.《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
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人可以向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的国际专利申请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国际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在先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然后,自国际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jpo提出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通过pct途径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提交进入国家阶段的声明、即国内书面以及交纳相应的费用。
2.《巴黎公约》途径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日本专利,是指申请人首次在任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或者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jpo就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
3.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
申请人可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但需注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海外申请专利时需要事先在中国进行保密审查。否则此专利申请对应的中国专利申请将不授予专利权(《特许法》第20条)。
华创集团是目前国内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专注于知识产权、财务顾问、双创政策咨询等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一体化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