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本人与八名澳区全国人大代表联合提交了《关于完善澳门单牌车进入横琴有关安排的建议》(第7736号),建议针对澳门单牌车入出横琴制定专门规定,并进一步简化申请和续期流程等。
广东省人民政府在答复中指出,《临时入出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第90号令)修订工作属于国家事权,《广东省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暂行办法》《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细则》修订工作均须征得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答复还指出,去年6月1日,广东省正式实施新的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申请和续期流程,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有效期由3个月延长为1年,在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每3个月将车辆驶至澳门车检场,对车辆唯一性和车辆产权登记信息进行检查。
上述措施实施以来,进一步便利了澳门机动车申请人,提高了申请积极性,但社会普遍希望进一步参照粤澳两地牌车辆的情况,不必每3个月对车辆唯一性和车辆产权登记信息进行检查,以真正将有效期延长到1年。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在“促进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部分指出,研究制定港澳与内地车辆通行政策和配套交通管理措施,促进交通物流发展;进一步完善澳门单牌机动车便利进出横琴的政策措施,研究扩大澳门单牌机动车在内地行驶范围;研究制定香港单牌机动车便利进出横琴的政策措施;完善粤港、粤澳两地牌机动车管理政策措施,允许两地牌机动车通过多个口岸出入境。要落实纲要的上述安排,有必要对现行的行政规章、地方性规章进行突破,以达到改革创新和有关安排真正落地的目的。
鉴于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公安部修改《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第90号令)适用范围有关条款,并针对港澳台单牌机动车入出内地(大陆)制定专门的行政规章
公安部第90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机动车因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当前,香港、澳门已经分别祖国约22年、20年,随着内地与港澳的交流交往日益紧密,港澳居民的国家归属感不断增强,“人心回归”不断向前推进,港澳继续参照上述规定的安排已经不符合形势的发展,不能真正体现“一国两制”的优越性。鉴于此,建议公安部针对港澳台制定专门的单牌机动车入出内地(大陆)行政规章,同时将《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中有关适用范围涵盖港澳台的内容删除。
二、建议新制定的行政性规章因应“一国两制”的不断发展,对港澳单牌机动车进入内地设置充分的创新和便利空间
一是行驶有效期至少1年。这将为澳门单牌机动车进入横琴不再每三个月返回澳门进行车辆唯一性和车辆产权登记信息检查创造法律基础,同时亦可为落实澳门、香港单牌机动车进入大湾区城市乃至内地的有关安排创造便利条件,有效期上的弹性空间亦可随着形势的发展通过地方性规章予以调整。
二是不再限制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必须为纸质号牌。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开通,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亦可申请澳门临时号牌,以通过大桥往返港澳两地。澳门交通事务部门针对香港机动车实行电子号牌,进入澳门的香港机动车不需要加挂澳门号牌或张贴临时号牌,措施实施以来效果良好。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港澳单牌机动车也可实现进入内地可不必加挂或张贴内地临时号牌的创新措施,只需要具备澳门或香港的固定号牌亦可完成车辆便利通关、车辆识别和有效监管,真正实现“单独号牌”港澳机动车入出内地。
三、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有关安排,建议率先开展可行性研究,争取尽快实施澳门单牌机动车的行驶范围扩大到珠海市,为澳门、香港单牌机动车于大湾区乃至更广范围行驶创造条件,进一步丰富“一国两制”优越性